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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危險評估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地質災害危險評估包括下列內容:工程建設可能誘發、加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設本身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危險性;擬采取的防治措施等。
對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報告編制和評估單位有責任提出應當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同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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